1.了解掌握互联网运营单位业务经营基本情况,指导其保存安全保护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送。
2.指导互联网运营单位组织本单位接入用户或者集中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核实、整理、更新各项基础数据。
3.指导互联网运营单位建立7×24小时联络员制度,完善互联网数据查询工作机制,规范互联网数据查询工作。
4.指导互联网运营单位建立接入申请安全责任告知制度,落实动态拨号用户、专线联网用户和无线上网用户的上网日志留存措施。
5.指导互联网运营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以及违法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过程中,统一调度安全员队伍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6.指导互联网运营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分等级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安全。
7. 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便民利民活动。及时向互联网运营单位传达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定期通报信息网络安全形势;对安全专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经常性业务指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考核标准;及时通报涉网警情,解答群众咨询,受理违法案件线索举报,为群众分忧,接受群众监督。
(二)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警务室基本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业务经营基本情况,指导其保存安全保护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送。
2.指导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建立接入申请安全责任告知制度,组织接入网站或集中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核实、整理、更新各项基础数据。
3.指导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建立7×24小时联络员制度,建立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上信息巡查和快速处置机制,组织安全专管员协助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调查、证据保全工作。
4.指导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落实日志留存和违法有害信息屏蔽、过滤等信息安全审计措施,提供违法有害信息安全审计技术接口并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安全检测系统。
5.指导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与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以及违法有害信息大范围传播等突发事件过程中,统一调度安全员队伍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6.指导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分等级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 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便民利民活动。及时向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传达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定期通报信息网络安全形势;对安全专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经常性业务指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考核标准;及时通报涉网警情,解答群众咨询,受理违法案件线索举报,为群众分忧,接受群众监督。
(三)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警务室基本工作职责
1. 了解掌握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业务经营基本情况,指导其保存安全保护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送。
2. 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建立7×24小时联络员制度,建立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上信息巡查和快速处置机制,组织安全专管员协助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调查、证据保全工作。
3.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落实日志留存和违法有害信息屏蔽、过滤等信息安全审计措施,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交互式栏目版主实名登记制度。
4.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网络安全事件、案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
5.及时向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传达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要求,定期通报信息网络安全形势;对安全专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考核标准。
6.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便民利民活动,及时通报涉网警情,受理违法案件线索举报,解答群众咨询。